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校园建设处发布日期:2021-08-10浏览次数:273

各施工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2021〕11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 239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工大防控办〔2021〕1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校园建筑工地疫情防工作通知如下。

1.实施工地人员全覆盖排查全校在建工地必须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范围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 认真核查所有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一人。新进人员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体温,必要时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纳入现有人员管理范围。

2.强化校园工地封闭管理。强化工地实名制管理,工地施工区、生活区必须设置查验通道,落实专人每天对进出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符合条件才能进入。发现无绿码或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 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建设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校内各修缮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应尽可能固定班组,施工人员尽可能确保为长期在杭工作,减少人员的流动,杜绝使用中高风险地区来杭人员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进校制度实施,办理进校通行蓝码,无蓝码者一律不准进校。

3.倡导工地人员接种疫苗。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鼓励引导项目部所有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做到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应接必接”。提倡工地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生活区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减少人员聚集。

4.落实防疫工作后勤保障。工地施工区、生活区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工地现场应配备足够的体温检测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5.强化校企联防联控机制。各建设单位要按照杭州市和学校防控办部署的相关要求,毫不放松抓好这次校园工地疫情防控“突击战”落实人员保障,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认真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实施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 密切关注疫情和现场人员身体健康情况。一旦发现建设工地疫情事件,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置。各部门(单位)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校园建设处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