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峰校区1-A区块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一评标公示
作者: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发布日期:2013-09-29浏览次数:389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1-A区块建设项目 |
(建安工程(I标段))施工2013-001-02-01标段 |
公示期为:2013-9-30至2013-10-8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总监 | 得分 |
第1名 | 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蒋传良 | 99.63 |
第2名 |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樟炎 | 99.42 |
第3名 |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谢正宇 | 99.21 |
废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量清单中5#艺术学院-土建擅自增加序号301、306两项内容 | 招标文件第21页评标办法第2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第(12)款“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除外);” |
2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规费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 招标文件第22页评标办法第5条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审查第(3)款“规费、税金及施工组织措施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7)~(11)款要求的;” |
3 | 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规费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 标文件第22页评标办法第5条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审查第(3)款“规费、税金及施工组织措施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7)~(11)款要求的;” |
4 |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的有效证明 | 招标文件第21页评标办法第(2)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第(2)款“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