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造)工程保修期内报修流程

作者:来源: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发布日期:2014-01-02浏览次数:867

    1.新建(改造)工程保修期内,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发现校内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等公共用房存在需保修问题,到校园建设处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填写《保修期报修单》,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校园建设处。

 

    2.校园建设处接到报修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回复(根据维修工程量大小,与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商议具体维修事宜),并实时跟踪维修进展。

 

    3.施工单位进场维修,维修完成后,三方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保修工作